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保障车主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经纪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为杜绝乱收费、价格不透明等现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并规范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以加强机动车经纪行业监管。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测等,以及相关机动车经纪服务单位。
三、收费标准规范
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机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设收费项目。
四、机动车经纪服务要求
机动车经纪机构在提供车辆检验检测代办服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加收不合理费用。经纪服务费需与检验检测费分开收取,并出具正规发票。经纪机构应协助车主了解检验流程和收费标准,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
五、监管与处罚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标准、乱收费或欺诈行为的机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的处罚。鼓励车主通过12315热线举报违规行为。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
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定期评估政策效果,及时调整优化,以促进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和经纪服务的规范化、透明化发展。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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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6 04:46:37